日照市坚持“三个持续” 深入推进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
日期: 2025-02-10 来源:山东机构编制网

日照市针对镇街赋权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创新思路、靶向发力,聚力攻坚突破,确保镇街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一、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夯实镇街执法基础。一是配齐配强执法力量。针对镇街执法队伍专业人员缺乏问题,在用编进人计划上重点向执法一线倾斜。为8个镇街执法队专项招录9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占镇街招录计划总数的41%,进一步充实了执法队伍力量。二是强化执法人员统筹管理。为提升执法队伍下沉人员执法效能,出台《岚山区镇街人员岗位管理办法》,实行“一体化”岗位管理,将镇街执法人员与下沉执法人员统一纳入镇街岗位管理,在26个岗位目录中设置监管执法岗、执法协调岗2个执法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具体执法区域。三是建立执法巡查“前哨”队伍。立足社区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等人员队伍日常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其巡查工作优势,建立597人的执法巡查“前哨”队伍,作为镇街执法力量的有益补充,明确承担协助执法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呼叫”等职责。

二、持续强化规范化建设,提升镇街执法业务水平。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线上学理论、线下学业务相结合方式,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尤其注重通过“干中学”,提升执法人员在规范执法程序、文书撰写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共组织集中培训116人次,发放镇街赋权制度汇编、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培训材料120余份。二是完善执法阵地建设。参照岚山区综合执法局各中队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镇街执法队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目前,8个镇街均已建成标准化办公室、档案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为镇街配备执法系统,提升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为镇街按执法领域开设罚没款专用账户。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司法所负责人列席镇域综合执法工作例会机制,对镇街及区级派驻执法机构进行监督评估。出台镇街法制审核员管理办法,明确审核人员主要承担镇街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含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将赋权镇街试点工作纳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实地督察范围。

三、持续强化统筹协调,凝聚镇街执法工作合力。一是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出台《关于加强镇街指挥协调区级派驻执法机构的意见》,落实镇街对派驻机构人员考核及日常管理,规范执法指挥协调流程,明确问题收集、问题处置、案件审核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及责任主体,确保镇街综合执法整体高效运转。截至目前,岚山区各镇街主导开展各类执法活动1100余次,行政处罚立案9件。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镇街建立每月例会与不定期专题执法会议相结合制度,研究安排行政执法计划、特定事项联合执法或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确保镇域内执法同步谋划安排。三是建立“联合查一次”执法机制。对涉及多部门执法的监管对象,实行“联合查一次”联动执法,变交叉执法为集中执法,所有涉及执法队伍一次上门、一次查清,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赋权以来,各镇街共开展“联合查一次”活动90余次,上门次数同比下降53%,镇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