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以“四定四有”促齐抓共管、落地生效
日期: 2020-12-31

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山东答卷”,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内在要求。济南市莱芜区委编办认真落实省、市、区委部署要求,履行牵头职责,深入研究,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坚持以“四定四有”思路推进区、镇街“属地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定清单,属地管理有重点。参考全省县乡“属地管理”51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指导目录,按照全市关于进一步梳理“属地管理”事项要求,区委编办积极协调对接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提出建议增加事项7个,修改事项内容7条。8月21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联合转发《济南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11个重点领域81个具体事项。

二是定流程,解决问题有标准。依据市里下发的资料模板,结合莱芜区工作实际,组织23个区直部门、14个镇(街道)开展业务培训,围绕81项清单对号认领,逐项研究确定工作运行流程,细化任务分工 ,明确程序环节,压实工作责任,将清单事项“颗粒化”分解,精细打造全区“属地管理”清单事项“施工图”“说明书”,区直部门、镇(街道)协调解决“属地管理”问题有了操作手册、流程标准。

三是定平台,呼叫响应有专线。为保障“属地管理”工作有呼有应,区委编办特事特办,及时落实机构保障事项,将区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更名为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运行中心,增加“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响应”平台职责。积极协调区政府办公室,在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运行中心设立“属地管理”专属平台,开通专线(0634-6602345、6012345),配备专人,专门负责受理镇(街道)“呼叫”事项的派发、督办等工作。目前,平台已受理3个“属地管理”事项工单,办结率达100%。

四是定机制,事项落实有保障。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区司法局等6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莱芜区“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等“属地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形成“1+2+3=6”工作机制,环环相扣保落实,即:制定《关于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1个总开关”,建立《关于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细则》、《济南市莱芜区“属地管理”依单监管问责办法(试行)》“2个保障阀”,明确《济南市莱芜区“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区级职能部门向镇(街道)交办事项实行准入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对区直部门派驻镇(街道)机构进行统筹管理的意见(试行)》“3条并联线”,为全区规范“属地管理”落实落地提供了强力制度保障。